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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2019年11月08日 10:10  点击:[]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19〕530号)文件有关要求,决定开展我校教学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机制

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已成为我校常态工作,为保障此项工作成效,施行由发展规划处牵头教评中心、教务处等部门配合,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职责按时、准确填报的工作运行机制。

三、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

1.各责任部门登陆“河南中医药大学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系统”(网址:http://211.69.33.233/tqc),填报我校相关数据,审核后提交。建议用谷歌浏览器,360要用极速模式。

2. 发展规划处完成各项数据的汇总、审核及网络上报。

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日程安排表

时 间

工作内容

负责单位

11月8日

召开数据填报工作协调会,分解数据填报任务,明确责任

发展规划处

11月11日-11月17日

各责任部门按照《河南中医药大学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任务分解表》完成数据在线填报,同时报送纸质数据(签字、盖章)表到发展规划处。

各责任部门

11月18日-11月24日

汇总相关数据,送校领导审批

发展规划处

11月25日-29日

对数据进行修改完善

发展规划处

11月30日

在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提交

发展规划处

四、工作要求

1. 各项数据由责任部门进行采集、提交,协助部门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数据支持,要求责任到人,按时提交,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

2. 提交数据应尽可能在保证真实的情况下与我校之前提供给上级部门的教学数据保持一致。

3. 各责任部门提交数据需同时报送纸质文档,要求部门负责人审核后签字盖章。

4. 因部门自身原因导致填报数据不准确、不及时,影响后续工作的,由各部门承担责任。

五、注意事项

1. 在进行数据填报之前,务必认真阅读《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深入理解数据内涵、填报要求及方法。

2.统计时间:分时期数和时点数。时期数分自然年和学年,自然年:指自然年度,即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如财务、科研和图书信息按自然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学年:指教育年度,即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如教学信息按学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时点:指特定时刻产生的指标数据的统计截止时间,即本年 9 月 30 日。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

3. “表1-3 学校相关行政单位”、“表1-4 学校教学科研单位”为一级基础数据表,为后续填报数据校验的依据,11月11日前需在系统中提交;“表1-5-1 专业基本情况”、“表1-5-2专业大类情况表”二级基础数据表,为后续填报数据校验的依据,11月12日前提交; “表1-6-1 教职工基本信息”、“表1-6-3 外聘教师基本信息(时点)”、“表1-6-4附属医院师资情况”“表1-7 本科生基本信息”、“表1-8-1 本科实验场所”为三级基础数据表,11月13日前提交。上述基础数据表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并审核,否则,将影响其他数据的填报。

4. 填报过程中若有数据项内涵理解疑问或技术问题,可与发展规划处联系;也可加入QQ群(153705271),与教育部评估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直接咨询和交流。

5. 相关数据表格请于学校发展规划处网站下载专区内下载。

6. 发展规划处联系人:廖璠,联系电话:86255599,13523485076。办公室B1S720。

发展规划处

2019年11月7日

附件:

1. 2019年河南中医药大学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填报工作任务分解表。

2. 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表格及填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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