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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医药大学合同审核管理办法(试行)

2020年11月24日 09:50  点击:[]

河南中医药大学合同审核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深入推进依法治校,防范合同风险,维护河南中医药大学(以下简称“学校”)合法权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所称“合同”,是指学校或学校授权的校内有关部门(含单位,下同)对外与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签订的关于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或其他法律文书。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或学校授权的校内有关部门对外签订的教育教学、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与开发、社会合作与服务、合作办学、合作医疗等具有一定合作期限的合同;招标采购等一次性的买卖合同不适用此办法。

第四条  合同订立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坚持平等互利、协商一致、诚实守信的原则,维护学校的正当权益,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合同损害学校利益。

第二章  职责

第五条  合同审核与管理按照发展规划处和合同订立、执行部门相结合的原则实施。

第六条  发展规划处是合同审核与管理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修订学校合同审核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对合同订立、执行部门所提交的合同文本进行法律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书。

(三)对通过审核并正式签订的合同进行备案、管理与监督。

(四)对涉及合同审核管理的相关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五)对合同纠纷进行法律咨询与指导。

(六)参与学校重大合同的洽谈和签订。

第七条  合同订立或执行部门是具体履行合同的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审核合同事项的真实性、可行性。

(二)审核合同相对方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和履约能力。

(三)负责合同文本的拟定和合同签订。

(四)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合同期满或执行完毕后,需要续约的及时完善相关手续,不需要续约的填写《河南中医药大学合同履约结果(结束)登记表》(见附件2);合同涉及质量保证金、维修金等约定事项的,在主合同执行完毕后另行订立合同。

(五)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六)合同纠纷的处理。

(七)其他应由合同订立或执行部门承担的职责。

第八条 学校法律顾问负责评估合同的规范性、合法性、风险性,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第三章  合同的履行、变更与纠纷处理

第九条  合同生效后,合同执行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负责合同的履行,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第十条  合同事项确需变更的,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并按本办法的规定程序进行审核。

第十一条  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争议时,由合同执行部门和合同相对方协商解决。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协商不成的,应根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由合同执行部门负责通过仲裁或诉讼程序解决,并负责支付由此产生的法律费用如诉讼费、律师服务费等。

第四章  合同审核流程

第十三条 合同订立、执行部门办理合同审核时,需登录学校OA系统,填写《河南中医药大学合同审核处理笺》(见附件1),上传待审合同文本及相关材料电子稿至部门负责人。

第十四条  部门负责人登录学校OA系统,审核、签字后发送至发展规划处。

第十五条  发展规划处对待审合同文本统一编号,征求学校法律顾问意见并进行审核,五个工作日内通过OA系统向合同订立、执行部门反馈审核意见。

第十六条  合同订立、执行部门根据发展规划处审核意见对合同文本进行修改;不能依照审核意见进行修改的应填写《河南中医药大学合同审核意见有关情况说明》(见附件3)。

第十七条  合同订立、执行部门于合同订立之日起十日内将合同原件(一份)报送发展规划处备案。

第十八条  合同订立、执行部门应建立本部门的合同档案,指定专人负责合同管理。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违反程序和规定擅自对外签订合同的。

(二)合同执行部门超越学校委托权限签订合同的。

(三)应签订书面合同但未签订的。

(四)在合同签订或履行过程中,失职、渎职或者违反廉洁规定导致学校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五)丢失或者擅自销毁、隐匿合同或合同附件,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函件、单据等相关材料的。

(六)不按规定将有关材料存档备案的。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中涉及的条款,如果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行政部门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发展规划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试行。

 

     附件:1.河南中医药大学合同审核处理笺

           2.河南中医药大学合同履约结果(结束)登记表

           3.河南中医药大学合同审核意见有关情况说明

 

 

 

附件1

河南中医药大学合同审核处理笺

 

编号(发展规划处填写):

合同名称


   

 

     

 

执行部门

 

送审日期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内容摘要

 

上传合同及附件

 

部门负责人意见

 

法律顾问意见

 

上传审核意见书

 

发展规划处意见

 






注:本表需在学校OA系统内完成。具体流程是:在电脑端登录校讯通-业务办理-发展规划处-合同审核处理笺。

附件2

河南中医药大学合同履约结果(结束)登记表

 

编号(发展规划处填写):

合同名称


   

 

     

 

执行部门


合同签订时间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合同内容及标的


合同履行期间


有无合同违约情况

 

有无法律纠纷

 

部门负责人意见

 

 

 

                    部门负责人签字:

                     (部门公章)






注:本表应于合同履行结束后30日内报送至发展规划处。

 

附件3

河南中医药大学合同审核意见有关情况说明

 

编号(发展规划处填写):

合同名称


   

 

     

 

执行部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是否按审核意见修改

 

未按审核意见修改的

情况说明


部门负责人意见

 

 

 

                    部门负责人签字:

                     (部门公章)






注:本表应于正式合同订立前报送至发展规划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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